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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紧盯“小微权力” 实现民生领域“大监管”

原标题:柳州市紧盯“小微权力”实现民生领域“大监管”

“这几年,好多家的田都不种稻谷改种水果了。但是有些人还继续申报领取耕地地力补贴,这种情况不知道归不归你们管?”去年五月,融安县大良镇组织村级巡察监督员周继斌开展常态监督时,一名群众向他反映道。

针对发现这一问题,大良镇纪委随即在全镇开展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监督检查,并对负有责任的村屯干部提醒谈话。经重新核实后,该镇核减耕地地力补助申报面积40亩。

这是柳州市纪委监委加强“小微权力”监管,规范权力运行的一个具体实践。

近年来,柳州市纪委监委紧盯民生领域,针对农村基层权力运行及民生领域各职能部门在权力行使中的薄弱点,联合“室组地”监督力量,构建市、县、乡、村(社区)四级权力监督体系,不断延伸监督触角。

“这笔惠民资金的使用应进行分项公示,逐笔细化,资金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干了什么事、效果怎么样,都要让群众一目了然!”今年年初,柳州市柳北区北雀路58号林机厂宿舍的化粪池井盖计划使用惠民资金进行更换,柳北区胜利街道协和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周志炎在查看项目方案以及经费明细时提出整改意见。

加强对社区“小微权力”的监督,柳北区建立街道纪工委与各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互通互联”机制,街道纪工委定期参加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例会,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通过列席会议、参与项目实施过程、查看台账资料等方式,全方位、全过程近距离监督,定期向街道纪工委汇报社区监督情况,确保各项惠民利民政策、困难救助资金落到实处。

村(社区)“两委”和村务(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之际,部分新任村务(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面临不会监督,不敢监督问题。柳州市纪委监委主动作为,组织各县区纪委监委对新一届村务(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任前培训,协助制定和完善村务(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监督方式、监督内容、考核办法等,健全“小微权力”监督体系,建立联动监督工作机制,细化日常监督内容和问题清单,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与村务(居务)监督委员会同向发力。为充分发挥村务(居务)监督委员会作用,以鹿寨县为试点,探索创建农村基层“廉情驿站”,打造“小微权力e廉线”监督平台,实行“微权力清单”制度,公开小微权力清单40项,达到无“微”不治、“廉”结民心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压实民生领域相关职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廉政约谈全覆盖,厘清各系统的权力权限和运行流程,规范权力正确行使,以‘小微权力’监管为切口,推动民生领域‘大监管’,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柳州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柳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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