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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刷单"不成反被骗19万余元 3人非法获利被判刑

原标题:女子"刷单"不成反被骗19万余元 3人非法获利被判刑

正义网咸宁8月16日电(通讯员李颖)“我以为真的是刷单群,手机操作方便快捷,还能挣点钱,谁知道被骗了,不该相信天上掉的‘馅饼’。”浮生(化名)懊悔地说道。近日,湖北省嘉鱼县检察院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对王某某、江某某和刘某某三人提起公诉。经嘉鱼县人民法院判决,王某某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王某某发展的下线江某某和刘某某均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悉,2020年12月,浮生在刷手机时,有一个微信昵称“迷茫”的人加她好友,然后把她拉进一个名为“宏利基生活群”的微信群。群里说只要点击链接下载“云生活APP”软件,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就会有返利,浮生毫不犹豫下载了软件。浮生按照指示添加了一个新的福利群。

对方称,返利消息都在这个APP里发布,还发了很多返利截图。于是,浮生按照提示,添加了带单老师,接下来,浮生按照“带单老师”的指导,一步步开始了她刷单返利的“挣钱之路”。

两天时间,浮生在“云生活”APP里转账19万余元,收到返利800元,紧接着浮生注册的账号失效,最初加的返利群也把她踢了出来,此时,浮生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立即报警。

到案后,据王某某供述,他认识了一些做微信拉人入群营生的人(称为“拉手”),得知每拉入一人可从中获取报酬,便加入该团伙,在网上利用上线诈骗团伙提供的手机号码和微信群,随意添加他人微信,拉人进入诈骗微信群里,按人头获取上线给予6至8元的报酬。王某某共计获利2000余元。此外,王某某还发展了几个下线,从事拉人进群的工作,给下线报酬为5至7元。

检察官认为,王某某在网上利用发展下线实施诈骗的行为,作案动机明显,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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