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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不服从疫情安全管理将面临处罚

原标题:南京:不服从疫情安全管理将面临处罚

图为发布会现场

图为发布会现场

扬子晚报网8月12日讯(记者薛玲)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依然有个别市民出行不佩戴口罩,还有少数市民在出入超市和菜场等人流比较密集场所的时候,不配合查验健康码,这些人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在8月12日举行的第二十三场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南京市司法副局长谷劲松进行了回应。

谷劲松表示,科学合理佩戴口罩,包括配合做好健康信息的核查,在对一些涉疫的小区进行封控或者是封闭的措施,是有效阻断疫情传播的举措。如果我们积极佩戴口罩,主动接受相应的防控措施,这既是对自己个人负责,对家庭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这是基本上道德义务,也是一种社会责任。

从法理上来讲,这又是一种法定的义务,如果违反了肯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们国家的《传染病防治法》有明确规定,对于疫情暴发或者在流行的时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必须要按照相应的预案制定一些具体的防控的政策、措施,这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定的义务。同时也规定了,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要配合和接受相应的防控措施,这是对我们单位和个人的一种法定的义务。还有,如果单位和个人不服从相应的管理规定造成他人的人身损害或者是财务损失,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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