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与《检察日报》共同成长|亦师亦友,一路相伴
1993年,我18岁,是江苏省司法学校的一名在校生。那时的我懵懂而又青涩,在学校的阅览室里,第一次和《中国检察报》(《检察日报》前身)邂逅。从报纸上,我看到了一幅女检察官的照片,那身帅气的检察制服在我的心底种下了一颗检察的种子。
周玉萍
20岁,刚毕业的我没有丝毫犹豫来到了检察院报到。还记得第一次穿上检察制服,我激动地跑到照相馆拍了一张彩色照片。看着照片中的自己,觉得梦想照进了现实。工作伊始,我每天大部分时间都在跟随和学习,反贪局、档案室留下了我忙碌的身影。闲暇之时,报架上的《检察日报》成为了我的好伙伴。在档案室里微黄的灯光下,我喜欢泡上一杯清淡的茉莉花茶,翻阅着《检察日报》,享受着难得的独处时光。
2002年,我27岁,正式开始从事刑检工作。我心中不禁欢呼,终于可以学有所用、大显身手了。谁知理想遇到了现实,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不得要领、开庭时遭遇辩护律师的攻讦却不敢面对,面对被害人指责时无所适从……师傅安慰我,案子办多了经验丰富了,自然就好了,还要多看书多读报,增强自己的本领。于是,我拿起《检察日报》,阅读一篇篇办案札记,将好的文章剪下来,仔细粘贴自己的笔记本上,用笔记录自己的学习体会。办案中碰到疑难问题,除了请教师傅,也随时翻开笔记本,找我的另一个“师傅”--《检察日报》。在两位师傅的呵护下我快速成长,终于成为了一名合格的检察官。
2009年,34岁的我已为人妻为人母。因为工作需要,我离开了刑检部门来到了驻所检察室,成为了全市唯一的女监所科长。我成为了这个封闭小世界的“管家”,小到在押人员的吃喝拉撒,大到监管场所的安全稳定,事无巨细。期间,我有过失落和彷徨,想调回院里,却又无法说服自己。偶然一次机会,在《检察日报》读到全国模范检察官刘玉萍的故事,我们都是玉萍,有相似的工作经历,从她的故事里我获得了更多前行的力量。我剪短了头发,换上了平底鞋,开始对看守所的各个角落更加认真巡查,与形形色色的在押人员打交道,对违法违规行为大胆监督。最终我收获了信任,也收获了人生的意义。
2012年,我37岁,成为了办公室主任,开始负责我院新创立的未检品牌——蓝天校园工程。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检察日报》上关于全国首次未检工作会议的报道成了我的精神食粮,我一遍一遍地阅读学习,并开始慢慢开展工作:组织成立了“检察官妈妈团”、寄发“心灵抚慰书”、发放“暑期安全提醒卡”、开展“国旗下讲话”、开设“中小学法治教育课”……工作如火如荼展开的同时,一篇篇关于蓝天校园工程的宣传图片和稿件也陆续在《检察日报》刊登。没想到这一做就是9年,在《检察日报》的记录和关注下,蓝天校园工程真真切切为孩子们撑起了一片法治蓝天。
2021年,我46岁,这也是我在检察院工作的第26个年头。每天早晨,我依然会早早地来到办公室,循着自己多年的习惯,泡上一杯茶,翻开《检察日报》,在报纸的油墨香中开始一天的工作。
《检察日报》,我的检察人生路,感谢有你一路陪伴。
(作者系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