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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学生因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 被判半年监禁

原标题:香港一学生因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被判半年监禁

8月5日,香港九龙城裁判法院对一名涉嫌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名的男性学生进行判决。

香港一学生因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 被判半年监禁

2019年10月,香港多区发生针对《禁蒙面法》的非法示威,当时一名男学生在一处示威现场被警员截查,并搜出其藏有管制物品。涉案男生经审讯后,被裁定一项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名成立。法官今日(5日)判刑时表示,社会不能接受市民在公众地方携带武器,最终判处被告监禁6个月。(总台记者金东)

责任编辑:刘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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