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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上861亿全是假的!证监会出手,6位高管被罚

原标题:账上861亿全是假的!证监会出手,6位高管被罚→

近日,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煤控股)在上海清算所公告,公司于7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虚增货币资金共计861亿元等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因此,证监会对永煤控股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相关6名高管处以共230万元罚款。

△来源:上海清算所官网

△来源:上海清算所官网

虚增货币资金861亿元

证监会调查结果显示,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期间,永煤控股累计发行银行间债务融资工具21期(以下简称21期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发行公司债3期(以下简称私募债)。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和私募债募集说明书、定期报告等文件中,永煤控股将应收河南能化的往来款作为货币资金列报,导致其合并报表层面虚增货币资金,其中,2017年至2020年9月30日财务报表分别虚增112.74亿元、235.64亿元、241.07亿元、271.74亿元,分别占其当期披露货币资金总额的54.03%、62.56%、57.28%、57.86%,分别占其当期披露资产总额的7.94%、14.52%、14.68%、15.74%。

经计算,上述虚增货币资金累计高达861.1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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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证监会披露,除了虚增货币资金外,永煤控股还存在其他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其一,部分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受限货币资金的陈述存在虚假记载。永煤控股在2018年1月至2020年6月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中,将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保证金等受限货币资金纳入受限资产披露范围,但披露的受限资金金额与实际不符。

其二,未按规定披露股权质押事项,导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存在重大遗漏。2017年9月,永煤控股为获取30亿元贷款,将所持永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3516万股股权质押给交银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相应股权按上一年度期末净资产折算的价值约为50亿元,占其上一年度披露总资产的3.61%。经查,永煤控股未在21期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前述股权质押事项。

根据2019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证监会对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强岱民(2019年5月17日至证监会调查时任永煤控股党委书记、董事长)给予警告,并处以55万元罚款;对任树明(2020年3月12日至证监会调查时任永煤控股总会计师、董事)、孙广建(2020年5月至证监会调查时任永煤控股董事、总经理)、张志勇(2016年12月份至2020年5月任永煤控股董事、总经理)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根据2005年《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证监会对侯世宁(2016年至2019年5月任永煤控股党委书记、董事长)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对成雪梅(2017年1月至2019年8月任永煤控股董事、总会计师)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董事长、总经理变更

年内,永煤控股高管变动频繁。

4月9日,永煤控股在上海清算所发布公告称,强岱民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由孙广建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也同步由强岱民变更为孙广建。

7月14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孙广建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

7月27日,公司接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7月30日,公司发布公告称,强岱民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永煤违约风波,11家机构被罚

永煤控股2020年年报显示,公司总资产约为1721.6亿元。

回顾永煤事件始末,2020年11月10日,永煤控股发行的“20永煤SCP003”未按期足额偿付本息,构成实质性违约,震惊市场。

随后,2020年11月27日,证监会公告,决定依法对永煤控股及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立案调查。

△来源:证监会官网

△来源:证监会官网

2021年1月14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永煤控股予以公开谴责,暂停其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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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煤事件还涉及多家机构违规。2021年1月15日,交易商协会网站公告,对永煤控股相关11家机构作出处分决定,涉及2家发行人、1家会计师事务所、1家评级机构以及7家金融机构。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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