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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运用保全措施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原标题:灵活运用保全措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感谢法官,你们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太实在了!既维护了公司信誉形象,更为我们及时化解了经营难题,谢谢你们!”近日,荆门市东宝区法院立案庭庭长赵香平灵活运用财产保全措施,成功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采取积极措施助力企业生产经营,赢得了当事人的点赞好评。

原告荆州市某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某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自2016年便建立了业务往来关系,每年签订一次《供应商合同》,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供应某品牌系列商品。至2020年6月,被告共计欠原告货款218万余元。为讨回货款,原告遂将被告诉至法庭,并提出诉前保全申请。受理该案后,法院于同日作出裁定,依法冻结了被告某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的存款230万元。在立案审查后,赵香平第一时间为该案开辟了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并对涉案双方企业进行了经济影响评估,鉴于该案事实清楚,且诉讼可能对双方企业造成一定负面影响,赵香平立即主动联系原、被告,告知他们可以适用诉前调解程序,在详细说明了诉前调解便捷、省时、经济等优势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愿意进行诉前调解。随后,赵香平立即启动诉前调解程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本着助力企业经营发展,慎用保全措施的原则,赵香平从维护企业长期合作关系及企业信誉形象、实现双方共赢的角度出发,耐心地释法明理,原告最终同意解除对被告的财产保全措施,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以分期付款的方式,向原告偿还全部欠款。调解协议达成的当日,法院对被告账户进行了解封,最大限度减少了保全举措对被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良影响。至此,该案从诉前保全、立案、达成调解、解除保全,仅仅用了十天时间,真正实现了涉企案件的快立、快审、快结,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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