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建立制度化解干部“做多错多”顾虑
本报8月2日讯(记者曹马志)2日,海南省新闻办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对《关于建立海南自贸港公职人员容错纠错、澄清正名和重新使用典型案例通报发布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进行解读说明。
今年6月,省委七届十次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三个区分开来’,正确审慎对待、依法依纪宽容干部在改革探索中的失误错误,并定期发布案例、以案释规,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想善干有为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7月29日,省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实施办法》。
海南通过贯彻实施典型案例通报发布制度,常态化通报发布公职人员容错纠错、澄清正名、重新使用的典型案例,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地落实,又激励全省广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根据《实施办法》,省纪委监委通报发布的典型案例主要有4种类型,包括容错纠错类、澄清正名类、诬告陷害类、重新使用类。
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明确在非主观因素、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前提下,将创一流营商环境、制度集成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提高行政效能、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促进重大政策和项目落地等方面出现的失误错误都纳入了容错情形,释放了保护改革者、支持担当者的强烈信号,树立了敢闯者敢用、有为者有位的鲜明导向,必将激励广大干部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大胆创新,凝聚起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的强大动力。
>>>相关报道见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