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海口发布防疫用品、生活必需品等价格提醒告诫书

原标题:海口发布防疫用品、生活必需品等价格提醒告诫书

来源:海南发布

8月1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近期海口市新冠疫情有所反弹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面向各类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发布价格提醒告诫书,保障口罩、消毒用品、体温计等防疫用品;蔬菜、粮油、肉禽蛋等生活必需品及其他产品价格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告诫提醒,各类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和《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价格政策,增强社会责任感,自觉加强价格行为自律,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不得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同时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自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

各类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捆绑销售、搭售其他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经营主体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竞争的价格垄断行为;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

各行业协会要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各经营主体应当加强价格自律,强化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意识,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

自本提醒告诫书发布之日起,经营者要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加强自身价格管理。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严肃查处借疫情防疫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然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对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与此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记者:余小艳

编辑:张刘洋

相关阅读:
吴亦凡案给演艺行业敲响警钟!多家行业协会发声 限购升级、热盘摇号、税收调整,最严调控能让东莞楼市降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