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资金奖补篇|(44)污染治理和资源利用项目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补助
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
资金奖补篇
污染治理和资源利用项目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补助
适用对象
企业组织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能效提升、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突出环境污染治理等项目,符合年度申报方向和要求。
支持措施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根据项目投资规模给予适当资金补助。
政策依据
《关于组织编报污染治理和资源利用专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的通知》(湘发改环资〔2020〕943号)、《关于组织开展省内预算内基建投资“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发改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
资金申请报告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发改委 0731-899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