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瑞幸咖啡创始人陆正耀新增终本案件信息,未履行逾13亿元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
瑞幸咖啡创始人陆正耀新增一则终本案件信息。
7月29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近日,陆正耀新增一则终本案件信息,关联案件为上海浦银安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陆正耀、郭丽春合同纠纷案。相关执行案件于2021年1月22日立案,案号为(2021)京04执78号,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标的约13.67亿元,履行情况为全部未履行,该案于7月22日成为终本案件。
据天眼查,陆正耀是瑞幸咖啡创始人、神州租车创始人,其名下还有神州优车等公司。除去上述终本案件外,陆正耀尚有两条公开的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共计超21亿。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终本”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简称,指的是执行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暂时无法处置的案件,执行法院依照法律的规定,暂时终结案件执行程序的一种执行案件结案方式。
“终本”的主要原因是一些案件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暂时无法处置,比如张三欠李四100万元,但经过调查,张三无房无车无存款,也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此时,法院既不能使案件处于长期未结的状态,又不能放任李四的权利不能实现,于是不得已采取一种折中方式,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值得注意的是,终本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也并未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因此,“终本”后,法院对“老赖”采取的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仍然有效;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执行法院也会在“终本”后依职权调查被执行人财产,发现财产的,将依职权恢复执行。因此,“终本”不意味着执行案件的终结。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