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紧绷纪律弦莫让酒驾毁前程
“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电影《流浪地球》中有这么一句警示语。生命容不得半点侥幸,酒驾醉驾终是害人害己。近日,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酒驾醉驾党员干部、公职人员905人,其中处级干部10人、科级干部80人。抱有侥幸心理的党员干部明知酒后驾驶存在极大的危险性,仍固执地认为喝一杯一瓶无关大碍,更有甚者借用职务之便向公安机关打招呼、卖人情,最终只能是害人害己,自毁前程。
饮之有度,才能源源不断。“取之有度,用之有节,则常足。”是古人传下来的佳话,饮酒也是同样的道理,只有克制饮酒,才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做侥幸之事。《诗经·小宛》有言,“人之齐圣,饮酒温克。彼昏不知,壹醉日富。各敬尔仪,天命不又。”望各自重慎举止,天恩不会再次降临。饮之有度、有节制,所谓过犹不及,点到为止,才是酒桌上最好的文化和态度。
为之有法,才能欲成方圆。醉驾入刑,自2011年5月1日实施以来已满九年。九年来,因贪杯驾车后悔终生的人不计其数,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无视法律法规,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自贸区钦州港片区社会事务局局长莫某某知悉其下属唐某某涉嫌酒驾,向钦州市公安局交警龙某某为其说情打招呼,最终两人分别受到党纪处分,唐某某也被依法处理。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知法犯法,甚至为违纪违法者说情、打招呼,无视党的纪律、挑战法律底线,必然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党员、公职人员身份不是酒驾的“护身符”,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国法面前没有特权。
行之有道,才能行稳致远。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政治局首次会议就把作风建设摆在首位,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作出细化完善、提出更高要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既要严惩违法违纪行为,也要严查背后的享乐奢靡之风,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将“纠四风、树新风”当作耳旁风,“吃风”不减、“酒风”难去,殊不知“请客喝酒好办事”是不正之道,必将自毁前程。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违规接待、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要站稳政治立场,做到自身清、亲属清、身边清,以优良的作风走在前、作表率,树立起廉洁自律、勤俭节约的风向标。
以案为鉴,警钟长鸣。通报不是目的,是要让广大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引以为戒,带头遵纪守法,坚决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同时要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进一步严明纪律、纠治“四风”。(南宁市良庆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