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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践踏自愿原则的逼捐于法不容

原标题:时评:践踏自愿原则的逼捐于法不容

“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慈善法明确规定,开展慈善活动应遵循这样四个原则。眼下,网上充斥的逼捐行为正在冲击着这些原则。

连日来,特大暴雨突袭河南,造成不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灾情牵动全国上下,社会捐助热情高涨,捐赠金额不断攀升。在关注焦点应集中在救灾本身的关键时刻,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逼捐行为,应引起警醒。

一些网友先是在明星、网红大V中制造慈善舆论压力,而后又涌入企业微博微信和短视频平台逼捐,从单纯的询问捐款与否到质疑捐助金额物资与实力不符,最后升级为对企业的辱骂、对直播间主播的网暴,以致不少企业无法开展正常的直播活动。而另一面,对于捐助卖力的企业,网友甚至不顾老板理性消费呼吁,直接买空直播间、横扫旗舰店,以示支持肯定。都是在做慈善,一些企业实则也做到了尽心尽力,但莫名就置身冰火两重天。挨骂的原因很多:不捐、捐得少、捐得慢、捐后没有晒出凭证,都可能收获嘲讽羞辱。

让有社会责任感、做公益走心的个人和企业,收获舆论的不吝夸赞及群众支持的丰厚回报,继而更有余力回馈社会,这是一个健康可持续的慈善循环。实质上,人们已经用脚投票,选择了支持慈善事业突出的个人和企业,变相提高了他们的竞争力和美誉度。但将鼓励公益善举的初衷异化成逼捐的网络暴力,无疑是滑向了错误的方向。

而且,一些逼捐行为不仅造成舆论压力,甚至演变成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企业运营。依照慈善法规定,开展慈善或募捐活动,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不得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经营和居民生活。自愿原则在慈善法中不断被强调,为的是慈善事业的长久发展,而不能混淆概念,将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大小与捐助金额生硬比较、混为一谈。一些自诩正义的刷屏和羞辱行为实际已经构成网络暴力,涉嫌犯罪。

仅靠呼吁停止道德绑架已经难以叫停逼捐行为,互联网平台不能坐收流量,忽视平台治理的基本责任。对于使用羞辱、刷屏等手段影响企业正常运营的行为,平台应及时依据运营规范,给予相关账号禁言、封号等处罚,全力维护网络秩序。假如发现网暴幕后可能有网络推手或者利益相关者的组织,企业及平台应及时留存相关证据,将违法犯罪线索向司法机关移送,用法律手段惩治不法维护权益。

对胸怀朴素正义感的普通网友而言,我们有千百种方法鼓励支持热心慈善事业的明星或企业,但于情于理于法,逼捐永远都不是可取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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