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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最高可获1000万元资金支持 我省鼓励和引导企业在重点产业领域积极开展创新研制

原标题:“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最高可获1000万元资金支持我省鼓励和引导企业在重点产业领域积极开展创新研制

来源:四川日报

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第一台(套)装备、第一批次新材料、第一版次软件,将获得最高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7月19日,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鼓励和引导企业在重点产业领域积极开展创新研制。

“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是指经过创新,其品种、规格、架构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但处于市场推广初期的首台(套)或批(次)成套设备、整机设备及相关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等。”经济和信息化厅重装处相关负责人说。

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主要目的是鼓励和引导企业在重点产业领域积极开展创新研制。重点产业领域包括航空与燃机、轨道交通、智能装备、电子信息等“16+1”重点领域,以及重大工程施工装备、农机装备、应急装备、医疗装备、民生装备等。

经济和信息化厅牵头制定了《四川省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符合《目录》的产品,可申请“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认定。

“认定结果分为国内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和省内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两种。”该负责人表示,国内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在同类产品中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省内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在同类产品中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此外,申请认定的企业和产品,还应符合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性能可靠等条件。

《管理办法》提出,对经认定列入《四川省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公告》的产品,按不超过认定后第一年度产品销售合同金额的5%予以销售奖励,单个产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研制单位和用户单位均在省内的,奖励资金的30%奖励给研制单位,70%奖励给用户单位;用户单位在省(国)外的,只对研制单位进行奖励。

此次《管理办法》新增创新突破补助。对经认定列入《公告》、实现销售的第一台(套)装备、第一批次新材料、第一版次软件,技术水平处于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根据产品销售合同金额,在省级工业发展资金中予以研制企业创新突破补助。国际、国内领先的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产品支持比例分别不超过销售合同金额的30%、20%,支持金额均不超过1000万元。

《管理办法》还提出保费补贴等扶持政策。值得注意的是,同一台(套)或批/版(次)产品只能享受创新突破补助、保费补贴、销售奖励其中之一。 (记者 张彧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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