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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局:研究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对外开放试点

原标题:国家外汇局答澎湃:研究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对外开放试点

7月23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上半年外汇收支数据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回答了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关于下一步如何深化金融业开放工作的提问。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澎湃新闻记者周頔摄

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澎湃新闻记者周頔摄

王春英表示,下一步,外汇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金融市场双向开放为重点,不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完善境外机构境内发行股票、债券资金管理,支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跨境产业和实业投资,扩大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试点和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也就是QDLP和QFLP的试点。同时,推进外债登记管理改革,便利创新型企业跨境融资;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

第二,扩大贸易收支便利化试点范围。现在一些地区在试点,支持离岸贸易、跨境电商、市场采购等贸易新业态的跨境收支。

第三,建设开放多元、功能健全的外汇市场,支持金融机构推出更多适应市场需求的外汇衍生产品,进一步丰富外汇市场产品和境内外参与主体,不断完善外汇市场基础设施体系。

第四,支持区域开放创新和特殊区域建设,研究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对外开放试点。

王春英表示,在这些方面还会不断探索,根据市场需求和变化,不断作出调整和完善。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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