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政协十二届十八次常委会议决定
来源:山西发布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薛永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1年7月22日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
薛永辉同志任省政协副秘书长;
郑丽君同志任省政协副秘书长;
刘海芸同志任省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
张健同志任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主任;
卫洪平同志任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丁伟跃同志的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韩培方同志的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太阳同志的省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郭立同志的省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郑丽君同志的省政协调研和委员工作室副主任职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委员增补名单
(2021年7月22日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陈旭忠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宋保民同志请辞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的决定
(2021年7月22日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宋保民同志提出,因个人原因,请求辞去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宋保民同志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的请辞。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柳尧杰等同志请辞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委员的决定
(2021年7月22日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柳尧杰、江文波2名同志提出,因职务调整,请求辞去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委员。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有关规定,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接受柳尧杰、江文波2名同志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委员的请辞。
来源|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