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被滞留的党建经费
“感谢巡察组指出的问题,我们立行立改,两个党支部被滞留的党建经费已经转交到村级财务账户上……”前段时间,荔浦市马岭镇福德村五更地屯、麻介厂屯的两个党支部负责人找到巡察组说道。
这笔党建经费是怎么回事?2020年10月,荔浦市委巡察组到马岭镇福德村开展巡察时发现“福德村2018年2月有一笔2000元的支出,领取人是梁某和戴某某,使用白条入账,无具体支出明细”的问题。
于是巡察组立即召开组务会,并决定找五更地屯、麻介厂屯两个党支部的负责人和党员进行谈话。
经查,2018年2月,五更地屯、麻介厂屯两个党支部负责人分别从党总支领取了荔浦市委组织部下拨的1000元党建经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使用,而是一直滞留在个人账户,直至巡察时被发现。
“明天早上召开村党总支工作情况汇报会,我们就此机会给他们上一堂党课,相信他们会明白的。”巡察组何组长说道。
“各位同志们,我们巡察组不是来找茬的,而是为了促进我们村党总支发展的。进驻的这段时间,我们查阅了一些台账,发现我们村在党建这方面问题比较突出。财政部出台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六条,开展党建活动,严禁转嫁党建活动费用;第六章第二十三条,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员按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在党总支书记汇报会上,巡察组何组长用党纪党规给参会的党员同志上了一堂党课。
通过这一堂党课,五更地屯、麻介厂屯两个党支部负责人幡然醒悟,意识到滞留党建经费是违法的行为,于是立即把2000元党建经费存到村委账户,并写了情况说明。这才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精准高效发现问题是提升巡察工作质效的重要举措。“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巡察就是要通过发现一个个“小问题”,堵住“大漏洞”,使每名党员干部都能感受到党纪的严肃性,严格落实责任,认真、严肃执行规定,从而杜绝违法乱纪的行为发生。(荔浦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