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务要闻限期整改我市查扣1.5万余辆共享电动车
7月16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获悉,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在路面巡查过程中发现,近期我市违规投放的共享电动车有增多的趋势。经调查,执法队对在太原市违规投放的五家电单车企业下达限期整改的通知,同时,查扣了1.5万余辆共享电动车。
太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共交通和共享汽(单)车执法大队负责人王光瑞表示,目前六城区范围内的共享电动车都属于违规投放,《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互联网自行车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本市不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然而仍有部分经营企业违规在市区进行了投放。6月28日至7月12日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共出动执法人员75人次,执法车辆15台次,清理车辆300台次,共清理查扣哈啰电动车5308余辆,青桔电动车5477余辆,美团电动车2529辆,小遛电动车1668辆,喵走电动车254辆。
值得注意的是,未成年人也能通过手机扫码开锁使用。根据相关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成年人对道路交通危险判断、规避能力还比较弱。同时,一些孩子在没有家长管教的情况下,将马路当做游乐场所随意骑行、追逐,极易发生道路安全事故。尤其现在中小学放了暑假,各位家长应该管理好孩子,禁止未成年人骑车上路。
(转载自太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