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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反恐办:反对将恐怖主义与特定地域、民族、宗教相挂钩

原标题:国家反恐办:反对将恐怖主义与特定地域、民族、宗教相挂钩

公安部7月1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反恐怖工作有关情况。

国家反恐办副主任、公安部反恐怖局局长刘云峰表示,我国的反恐怖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在依法打击恐怖活动犯罪的过程中,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反对将恐怖主义与特定地域、民族、宗教相挂钩。既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惩治恐怖活动人员,又区别不同情况,教育挽救有轻微犯罪行为或违法行为人员,最大限度地消除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影响。

刘云峰介绍,我国积极加强反恐法治工作,坚持预防打击恐怖活动和保障人权并重。一方面,不断完善反恐怖法律体系,为反恐怖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提供支撑。先后修订了刑法、刑事诉讼法、反洗钱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多部法律。2016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正式实施,对反恐怖工作的体制机制、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认定、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处置、保障措施等作了系统规定。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办理恐怖活动和极端主义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相关案件的定罪标准、办案程序、证据使用和工作机制等进一步予以明确规范。各地也结合地方反恐怖工作实际,依法制定了有关反恐的地方性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为打击恐怖活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责任编辑:刘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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