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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从个案监督到制度监督推动形成保护合力

原标题:浙江宁波:从个案监督到制度监督推动形成保护合力

正义网讯(记者蔡俊杰通讯员占雪琴蒋杰)日前,在浙江省宁波市四明山区当地人称之为“落地梅花岗”的地方,修缮一新的革命先辈纪念林掩映在苍松翠柏之中,闪耀着红色革命的熠熠光辉。

今年初,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浙江省检察院关于做好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相关通知,宁波市检察机关及时部署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专项行动。

检察官在摸排中发现,红色军事文化史迹监督管理部门涉及退役军人事务局、文化广电旅游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属地乡镇街道等单位,因主要职能和职责范围不同造成统计在册的红色军事文化史迹名录不太一致。针对这一情况,宁波市检察机关安排专人分批次、分片区,采用实地调研查看、比对史料等方式,逐步摸清了辖区内红色军事文化史迹底数和保护现状。经统计,宁波市现存红色军事文化史迹600余处,其中烈士故居31处,散葬烈士墓166处,烈士陵园20处,革命遗址273处,纪念碑等纪念设施81处。

随后,宁波10个区县(市)检察院分别制作形成红色史迹保护目录清单,对保护等级、存在问题等逐项注明,及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4份,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红色史迹的修缮维护和监督工作。

如何加强日常管理?如何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宁波各地检察院有了进一步的探索。今年5月28日,象山县检察院在总结前期调查摸底和办案成效基础上,召集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文广体育局及各街道、乡镇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工作磋商会,针对红色军事文化史迹保护相关问题开展磋商探讨。

在余姚市检察院组织的专项工作磋商会上,参会人员就如何加强红色军事文化史迹保护同样“聊”得火热。“推出精品化红色旅游路线,以市场化运作带动红色资源维护资金落实,以红色旅游带动红色史迹保护。”会上,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徐六乐建议。

在宁波市检察院指导下,宁波10个区县(市)检察院均组织召开了工作磋商会,并以会议纪要形式确定商讨成果,推动形成长效保护机制,共同破解红色史迹保护难题。

“通过召开磋商会,研判问题、凝聚共识、研究举措,从个案监督到制度监督,我们积极以法治的方式破解红色资源保护利用难题,也推动形成了红色军事文化史迹保护合力。”宁波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黄贤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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