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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要闻执行“十项严禁”规范中小学招生

原标题:政务要闻执行“十项严禁”规范中小学招生

7月10日,市教育局发出《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从严执行“十项严禁”等,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同时,以解答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热点问题方式,回应今年中小学招生政策出现的变化。

一套住宅6年内只能享有小学1个学位

我市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坚持“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按划定的片区实行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地方,稳妥实施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

积极稳妥地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即自登记入学之年起,原则上同一套住宅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

严禁任何部门、义务教育学校和机构以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筛选生源。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补齐公办初中空缺学位办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实行均衡编班。

3所学校按招生计划的3倍人数摇号

太原市外国语学校、太原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和太原市进山中学校继续面向六城区小学毕业生招收小语种、航天实验班学生,只能进行外语能力评估、航天科技素养及创新思维能力评估,不得进行其他学科测试,由学校按有利于培养外语类综合人才、航天人才原则制定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定后执行。今年有一个变化,3所学校会先分别按照招生计划的3倍人数进行摇号,再进行评估。

义务教育阶段国际学生可到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登记,一般由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到就近区域内具有招收国际学生资格的学校就读。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未经省教育厅批准,普通高中不得举办“国际部”或“境外课程班”。

从严执行“十项严禁”

《通知》指出,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无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招生结束后,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公办民办学校间混合招生、混合编班、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义务教育学校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接收简历、招生咨询、网络登记学生信息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选拔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竞赛),或采用其考试(竞赛)结果、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以培训班、校园开放日、夏令营等形式提前摸排登记生源、选拔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或转接手续;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或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成绩排名、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各县(市、区)教育局及学校要严格执行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和省、市招生纪律要求,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中小学招生纪律。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市、县(市、区)教育局视违规情节轻重给予约谈、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转载自太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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