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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车"变"卖车",这样的好友不能轻信

原标题:"换车"变"卖车",这样的好友不能轻信

正义网上海7月9日电(通讯员潘颖)朋友要开车回老家,但他租的车不能开出上海,好心的王先生同意换车让朋友回家办事,怎料不仅没有收获感谢,自己的车也没了……

与朋友交换的车一夜“蒸发”

2018年9月,王先生收到好友戴某的电话,对方称最近家里有急事要回老家,但自己租来的商务车不能开出上海,所以想和王先生的湘牌轿车换一下。王先生好心应下并在几日后与戴某完成了车辆交换。

但数日后的一个清晨,王先生却发现自己停在路边的车竟然消失了。报警了解情况后,王先生才知道戴某平日里用租来的商务车做网约车生意,每个月要付给租车公司8000元,回老家后他只支付了4000元,剩下的钱无力付清,与租车公司停止了租赁协议,租车公司便用备用钥匙开走该商务车。

并不知情的王先生只好联系戴某,对方表示自己过几天就回上海把他开走的车归还给王先生,王先生内心虽依旧有些忐忑,但也只能等待。

要车未果反遭狮子大开口

几天后,还车一事仍杳无音讯。王先生到戴某老家找人,结果不仅没有得到戴某的任何消息,反而查到自己的车有诸多违章记录。

一筹莫展的王先生只能无功而返。直至2018年12月,王先生才终于收到了戴某还车的消息。戴某声称这辆车是租来的,既然把车换给王先生使用,这笔租金就应该由王先生来支付,同时,自己被租车公司扣留的押金和违章保证金王先生也要做部分分担。因此,戴某要求王先生向自己支付10000元,之后他才能把王先生的车还回去。

之所以戴某会提出如此“无理”的要求,是因为在他回老家后,戴某女友曾通过王先生知道了戴某在老家的住址,随后追讨到了戴某欠自己的几万元,并跟戴某彻底分手。戴某因此将分手一事也归罪于王先生,更趁着王先生的车还在自己这里时狮子大开口。

王先生虽然觉得给戴某10000元很不合理,但因为这车实际上是王先生女友的,为了尽快寻回此车还给女友,王先生只能答应了戴某的无理要求。

雨夜“赎车”时车早已“易主”

二人协商后约定,戴某将车交给自己的朋友小刘,王先生转账给戴某5000元后,戴某会将轿车的位置发给王先生,由王先生与小刘对接取车。

王先生转好钱后来到戴某发送的位置,可雨夜中,王先生苦等许久,却迟迟不见小刘人影,也打不通小刘的电话。对此,戴某先是说小刘女儿生病了,后来又说小刘吸毒被抓了,再之后王先生连戴某也联系不到了。

事实上,王先生根本不可能等到所谓的小刘,因为他的车早在这之前就被戴某卖给了别人。这下王先生不仅拿不回自己的车,转出去的5000元也打了水漂……

2018年11月,戴某在老家联系了一家二手车交易市场的吴经理,让他帮忙卖一辆车。戴某声称车主欠了自己的钱,只能把车卖掉抵债。看过车况后,吴经理帮戴某以15000元的价格将车卖了出去,后转给戴某11000元。

买家在与戴某签订了一份证明车辆无不合法行为的协议后将车开走,然而该车因无法过户,还留在买家手中。

戴某归案后,因戴某并非车主,无权处置王先生车辆,所以王先生的车将被追回。经审查,戴某在将车售卖后仍虚构还车条件,骗得王先生5000元,该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日前,松江区检察院依法对戴某提起公诉。

办案检察官提醒,异地换车需谨慎,换车前可以签订相关协议确保自己的权益不被侵害。日常交往中,即便对方是自己的朋友,在涉及大额财物时也一定要了解清楚前因后果,不能轻易“坦诚相见”。同时,购买二手车时,新车主也一定要认真查看车辆的手续,确保真实无误后再购买,更要全程参与过户流程,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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