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央环保督察发现云南杞麓湖治污“抱团”造假 29名官员被问责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7月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张艺)今天,云南省纪委监委通报了关于“杞麓湖污染治理弄虚作假等有关问题的追责问责”,这被称为云南省“污染治理造假最严问责”。
涉及29名官员的长长的问责名单里,包括了现任玉溪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贺彬;曾任玉溪市委书记、市级总河长罗应光;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时任玉溪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级副河长张德华;时任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金翔等。
此外,玉溪市委、市政府、通海县委、县政府、玉溪市生态环境局通海分局、通海县水利局6个责任单位被问责。
354平方公里的杞麓湖是云南九大高原湖泊之一,也是通海县的“母亲湖”。早在2016年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2018年“回头看”中,均已严肃指出杞麓湖水污染治理问题。然而至今年4月,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沉云南省玉溪市仍然发现,当地为达到水质考核要求,搞样子工程,弄虚作假,杞麓湖水质仍未得到改善。
“自然生态污染背后,潜藏着政治生态污染,存在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的贪腐问题。”中纪委的通报中如是说。通报还指出,玉溪市委、市政府、通海县委、县政府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愈演愈烈,不作为乱作为发展到公然造假;政绩观扭曲、错位,动歪心思,斥资数千万弄虚作假;决策任性,不讲程序和规矩,监督缺失催生造假工程。
入湖排涝站与环湖截污工程、杞麓湖之间均有闸门连通,污水直排杞麓湖,环湖截污工程成为摆设。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摄
根据生态环境部的通报,杞麓湖水质长期为劣V类。其中,农业面源污染占到入湖污染物总量的85%以上,农田水肥生产方式的蔬菜种植是影响湖泊水质的主要因素。云南省督察整改方案和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已明确提出,要推动种植结构调整和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到2020年杞麓湖水质达到Ⅴ类。但通海县并未采取有效措施,全县蔬菜种植面积不降反升,由2018年的34.5万亩逐年增加至2020年的35.3万亩。
眼见2020年难以完成水质考核目标,通海县委、县政府才相继召开会议研究上马水质提升工程,在2020年3月至12月间,投资4.85亿元,陆续在杞麓湖边建成6座水质提升站,期间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根据《杞麓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2016—2020)》,“十三五”期间,玉溪市通海县在杞麓湖周边建设了环湖截污工程,由于没有同步配套建设污水治理设施,这一投资7.3亿元的工程实际上成为旱季“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的摆设,且本应在2020年底全线贯通的环湖截污工程至今未完成,大量污水仍直排杞麓湖。
督察组现场抽查发现,万家大沟调蓄沉淀塘等9处污水汇集点内水质浑浊不堪,有的甚至呈黄绿色,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均为劣Ⅴ类。
玉溪市和通海县还先后投资2650万元、2093万元、2300万元,以生态补水、增加水循环之名义,将大龙潭引水入湖和部分水质提升站出水输送到水质监测点附近区域,建设防止好水流出去的围隔工程,人为干扰水质监测采样环境,造成水质改善的假象。
杞麓湖湖心附近的柔性围隔工程和水质提升站排水管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摄
2021年5月17日,生态环境部将杞麓湖污染治理弄虚作假作为典型案例通报。10天后,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对罗应光决定逮捕。
曾任云南省住建厅厅长的罗应光于2014年任玉溪市委书记,主政该地6年之久。云南省纪委监委官网刊播的《杞麓湖的呐喊》称,“正是他这个玉溪政治生态的‘最大污染源’,带坏了干部的思想、作风、纪律、规矩。”
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罗应光在视频中说:“自己在杞麓湖保护治理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玉溪的广大干部,特别是三湖沿线的干部,带了一个非常不好的头,这个表率作用没有带好头,就导致了我们的干部有样学样。”
同被问责的贺彬在2017年担任玉溪市副市长前,就已担任了3年的云南省环保厅副厅长,对于2016年就被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点名的杞麓湖污染问题理应了然于胸,然而到玉溪后他却选择了“抱团”造假。
当地“官商勾结、利益输送的贪腐问题”在云南省纪委今天的另一通报中被提及。因在玉溪市通海县杞麓湖污染治理等问题中涉嫌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云南聚光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云南中皇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叶国兵,云南晨怡弘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林柏严等5名环保企业负责人被留置。
责任编辑:武晓东 SN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