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降本增效篇|(21)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
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
降本增效篇
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
适用对象
所有企业
支持措施
对确定的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
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8〕3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68号)
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
根据办理事项分别提供有关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市场监督局0731-85693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