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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本增效篇 (21)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

原标题:降本增效篇|(21)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

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

降本增效篇  (21)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

降本增效篇

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

适用对象

所有企业

支持措施

对确定的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

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8〕3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68号)

申请途径

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

申请材料

根据办理事项分别提供有关材料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市场监督局0731-8569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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