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澧县:“三查”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来源:三湘风纪网
“金罗镇新开寺村为村民李某垫付2万元的问题,镇村两级以李某暂时困难为由,一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追回,在抽查组的督办下已追缴到位……”7月初,澧县纪委监委晒出十二届县委第一至第八轮巡察整改“回头看”成绩单,督促推动新开寺村等单位解决了一批老大难问题。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创新方式,抽调精干力量组成8个组,采取“三查”相结合方式对119个单位巡察整改“回头看”,致力落细落实“后半篇文章”。
实行单位自查自纠,强化主体责任。各单位对照问题清单开展自清自查、自查自纠,召开党委(党组)会专题研究自查自纠情况,并书面报告问题整改情况,强化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书记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
实行纪委督导评查,强化监督责任。县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对所联系片区镇(街道)、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综合监督和授权监督单位的问题清单整改情况逐项验收,对未整改到位的不予销号,及时发现整改过程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当即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及时整改到位。
实行整改重点抽查,强化巡察质效。着重对重点单位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抽查。发现文字整改、数字整改等纸面整改、虚假整改问题一律通报曝光,严肃追责问责。与此同时,将评查、抽查情况报告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共性问题追根溯源,标本兼治,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让类似问题不再出现。
据介绍,“三查”夯实了巡察整改“回头看”质效。目前,全县前八轮常规巡察及专项巡察共反馈119个被巡察单位问题2796个,已督促整改销号2773个,整改完成率99.2%;共移交问题线索265条,给予组织处理202人,给予党纪政纪政务处分113人,追缴违规资金610多万元。(澧县纪委监委刘长春毕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