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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设"翡翠币"失败后卷走投资人虚拟币

原标题:创设"翡翠币"失败后卷走投资人虚拟币

随着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虚拟货币价值不断创新高,以虚拟货币炒作进行非法集资、诈骗、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数据等犯罪高发。广东省茂名市的钟某就是其中一员,近日,他因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2020年9月初,钟某等4人(另三人另案处理)在广东珠海建立网站,并在ESO区块链上发布,合谋创设发行“翡翠币”,计划低价买入高价卖出进行营利。为了炒高“翡翠币”价值,他们使用不同账号不断收购投资人挖出来的“翡翠币”,营造“翡翠币”虚假繁荣的假象。仅一天,该项目就吸引数百人参与,投资的虚拟货币折合人民币达1500余万元。

由于没有下家接手,“翡翠币”项目发行失败,钟某等4人将被害人用于挖“翡翠币”的虚拟货币转入自己账户,并将挖币网站关闭,导致投资人不能支取投资款。

2020年9月,该案由被害人肖某(永嘉籍)报案至浙江省永嘉县公安局,并于同日立案侦查。案发后,永嘉县检察院高度重视追赃工作,多次与公安机关协调沟通,追回1500万元赃款,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损失。截至目前,多数被害人已足额领取投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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