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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有风险仍贪图小利买卖银行卡

原标题:明知有风险仍贪图小利买卖银行卡

明知他人收购银行卡是用于网络信息犯罪,却因贪图小利,将朋友和本人银行卡提供给上线犯罪嫌疑人使用。5月10日,湖南省汉寿县检察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黄某。6月21日,黄某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0年8月,黄某在某社交软件上认识了一名自称“公孙策”的张姓男子(在逃)。聊天中,张某询问黄某是否有银行卡,愿以3000元每张的价格收购,用于在网上游戏直播平台走账。黄某明知出售、转让自己的银行卡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一旦持有人将银行卡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自己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他没禁住利益的诱惑,以2500元每张的价格从朋友宋某(已批捕)手中购买了两张银行卡,连同自己名下的一张银行卡一并转卖给了“公孙策”。

后来,黄某提供的3张银行卡均被用于电信诈骗犯罪活动,用来接收、转移诈骗被害人的资金。被害人报案后,经公安机关查证,在2020年10月13日,宋某提供的两张银行卡累计收取、转移诈骗资金47笔共计58.39万元;黄某本人的银行卡则在2020年11月23日被用于收取、转移诈骗资金42笔共计35.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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