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兴海县采取“五项措施”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来源:青海省纪委监委网站
为进一步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在第八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中,县委采取“五项措施”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政治担当。被巡察党组织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主动认领问题,对号入座整改,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直接进行安排部署,直接参与整改、直接督办督查;确保所有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分管领导坚持履行“一岗双责”,做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被巡察党组先后召开整改专题会议87次,做到精心研究部署,亲自谋划指导,带头整改落实,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被巡察党组织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成立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且由党组书记亲自担任组长,统筹规划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推动整改,领导带头做检查、带头促整改,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领导,把相关问题分解给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整改,保证件件有安排,事事有人抓;将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盯住问题不放过,扫清盲区不漏过,指派专人建立台账,实施挂图作战,整改一个问题,对账销号一个问题,不留死角,切实保证所有问题得到解决。坚持问题导向,逐条整改落实。县委第八轮巡察发现问题共168条,问题线索3条,及时进行反馈。各被巡察党组织严格按照反馈意见,认真落实《关于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通知》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召开巡察反馈问题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深刻剖析问题,进行对照检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集思广益,群策群力,最终把问题解决好,不留病灶,不留后遗症。各被巡察党组织共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37次,作出检讨检查28人,提醒谈话45人。加强贯通融合,提高整改效率。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强化贯通融合力度,加强沟通协调,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审核被巡察党组织上报的整改方案和整改“双报告”,汇总反馈审核意见92条,向被巡察党组织统一进行反馈,各被巡察党组织修改整改方案和整改“双报告”57次;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将督促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结合全县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对被巡察党组的整改方案是否切实可行、问题是否逐项整改到位、建章立制和成果运用效果等方面开展了监督检查4次,县委巡察办召开整改联席会议6次,督促整改落实5次,审核整改印证资料3次,反馈的整改168条问题都已经完成,其中解决突出问题23条,巡察收缴违规资金24923.78元,追回村集体草场租金15000元。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加强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设,认真做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共建立健全相关制度58项,废除制度2项,强化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的工作机制。县委巡察办会同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检查组适时组织“回头看”工作,先后3次深入被巡察党组,检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运用和制度执行力,对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反弹的单位进行严肃问责,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