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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另一种方式与检察工作相遇

原标题:以另一种方式与检察工作相遇

我的父亲覃计亮先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乐业县检察院、百色市检察院和自治区检察院三级检察院任职,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第一批到岗的检察官。

父亲已经退休19年,说起自己当年的工作,父亲还是如数家珍,未沾染半分岁月的尘埃。

当年的检察官都在干什么

父亲说在1985年办理过一个案子,在侦查期间,他跟着公安干警下乡调查,一名老乡后怕地对他们说:“幸好他前脚走,你们后脚来,要是早了一点怕是要见鬼哦。”

和老乡再细聊起,父亲才知道原来对方已经私藏枪支。回忆起当年的案子,父亲历历在目:“案卷太多了,一个月都看不完。6名主犯,审了一个星期,我们两个公诉人对面站了一排的律师。”

我第一次有“物证比口供更重要”的概念,也是来自父亲。1987年他办理一起故意杀人案,嫌疑人屡次翻供,父亲认为检察官对待翻供要有正确的态度,要防止只要被告人翻供就认为其不老实,还要防止只要被告人翻供即使有证据证实犯罪事实也不敢定案。

“从未有人给嫌疑人描述过案发现场,而他被捕当天的口供,不但详细描述了被害人当天的穿着、埋尸地点,连埋尸后尸体头部朝向都与现场勘查一致。检察官要重视翻供,但不唯口供,要对原供的内容和翻供的内容认真审查判断,这才能判断翻供的真实性。对这起案子,检察官要敢于公诉。”父亲这席话是他在1987年时的思考,但放在现在也不失为进步。

1998年,已近退休年龄的父亲调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监所处处长,我们本以为他要在这个岗位上四平八稳地干到退休,没想到转年他就“干了票大的”。1999年,父亲办理了当年被称为监狱系统第一案的“罗城监狱受贿窝案”,该案上了当年《焦点访谈》栏目,最高检还在广西召开全国监所部门现场会,各省监所处都派人来学习办案经验,父亲说,这是他记忆中全国检察机关现场会第一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召开。

2002年,父亲退休,他说这一辈子没白干,圆满了。

“成不成才在你们自己”

父亲对我们姐弟俩说得最多的话就是,“成不成才在你们自己,但在社会上一定要活得像个人,别做坏事。别以为爸爸是检察官能保住你们,要是进了监狱,我看都不会去看你们一眼”。这句话在我们心里扎了根,几十年过去了,问起爸爸对自己的要求,“要活得像个人”是我们脱口而出的答案。

我是女孩,小学四年级时,父亲送我一支钢笔。可没过几天,我就把钢笔弄丢了,哭着不敢回家。严厉的父亲并没发火,而是重重地揉了揉我的头,说“我对你的期待很高”,那一刻我才发现,父亲的爱比他表现出来得更深。

2001年,弟弟计林参加公务员考试,父亲嘴上说着“你不好好看书考不过可不要来找我”,心里却比谁都惦记。时隔20年,父亲清楚地记得那年有1400人报名,只录取200个,其中男生140人,女生60人。公安系统第二轮体检,弟弟双眼视力只有4.6,这可愁坏了父亲,幸运的是这批考生的视力都不好,最终标准恰好降到了4.6,弟弟顺利过关。

弟弟进入百色市隆林县公安局做刑警,因在广州成功抓捕到一名杀人嫌犯,还荣立个人三等功。隆林县紧邻贵州,相对偏僻,这两年,计林调动到广西第一劳教所,虽然离父母近了,但还是惦记回去做他的刑侦工作。

我毕业后成了一名教师,现任南宁市天桃实验学校党委书记、副校长。本以为除了和大院里的检察官叔叔们聊聊天,就再也接触不到检察工作,没想到我又以另一种方式与检察工作相遇。

当选人大代表与检察工作相遇

2018年,我当选全国人大代表,没想到第一份建议就引起媒体关注——对未成年人欺凌和暴力等违法犯罪现象加强立法,建立强制报告制度。

我担任南宁市督学3年,发现校园欺凌事件在学生年龄上呈现出低龄化趋势,建议在有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尽快出台一些惩治未成年人欺凌暴力等违法现象的地方性法律法规,以加强法律干预。

第二年,我又带来一个与未成年人相关的建议——通过修改刑法适度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这几份建议被全国人大分配到不同部门共同办理,第一个回复我的就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每一次长时间的电话沟通、每一份细致的书面答复文稿,不但让我看到了承办检察官的业务与责任,还让我看到自己的建议得到了采纳。

2020年5月7日,最高检等9部门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这让我多次感叹“检察速度”。

经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多方推动,今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刑法修正案(十一)第1条对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修改完善,明确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对于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特定条件的追究刑事责任。

在与检察机关接触的过程中,我也发现了法律职业人员缺乏科学统一的培训机制、培训资源过于分散、培训内容与方法比较单一的不足。我建议中央政法委牵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加强沟通、统筹、协调,打开思路、开阔视野,探索建立法律工作者培训体系,科学整合、优化利用法律职业培训资源,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对我的建议,父亲第一个拍手赞成:“我的儿女没能继续在检察系统工作,是我的一个遗憾,但谁说不在检察系统就不能为检察事业作贡献呢?”

(整理/方圆记者唐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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