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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案件开审

原标题:首宗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案件开审

(观察者网讯)香港“东网”6月23日消息,首宗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的案件当天开审。涉案23岁被告唐英杰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恐怖活动罪,以及危险驾驶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他否认所有控罪。

案件今天(23日)在高院原讼庭开审,由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彭宝琴及陈嘉信审理。杜官甫开庭便交代,有人在开庭前在法庭内拍摄,法庭决定报警处理,并特意指示传译员以广东话提醒庭内人士,法院大楼内严禁拍摄或画画。

被告唐英杰。(图自港媒)

被告唐英杰。(图自港媒)

控方指出,《港区国安法》于去年6月30日晚上11时正式实施。翌日下午约3时,被告背上印有“港独”口号的直幡,驾驶电单车至湾仔。当时警方在湾仔各主要干道设立路障,截查往来车辆。被告却无视警方指令,先在轩尼诗道东行线突破第一道警方防线,然后依次在卢押道、谢斐道冲过防线。最后被告闯入警方在谢斐道及柯布连道交界的防线,电单车撞到3名警员后,被告便人车分离倒地。警员随即上前拘捕被告。 3名受伤警员分别手脚、胸及背部受伤,需送院治理。被告亦报称左腿受伤送院。

控方还称,根据岭南大学历史系教授刘智鹏的专家意见,唐英杰直幡上所使用的“港独”口号的含义是要把香港从中国分裂出去。控方的检控基础为,被告有意图去宣扬政治口号,以煽动他人去干犯分裂国家罪行,其驾驶行为亦严重危害社会及警员的安全。

被告唐英杰被控于2020年7月1日,在东区海底隧道至湾仔谢斐道与柯布连道一带,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不论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胁,即将香港特别行政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分离出去或非法改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次项控罪指他于同日同地,为胁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者威吓公众以图实现政治主张,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即针对人的严重暴力或以其他危险方法严重危害公众安全,导致警员8260、2674、12197重伤。交替控罪则指,他在道路上危险驾驶电单车,引致上述3名警员身体受严重伤害。律政司司长早前作指示,这次审讯不设陪审团,被告就此决定提出上诉但遭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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