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来源:大众日报
我省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重点培育六类社区社会组织
社区社会组织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之一。近日,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农业农村厅4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根据部署,从2021年起用3年时间,在全省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
根据《方案》,我省将实施“6项工作计划”和“19个专项任务”,重点培育为民服务类、公益慈善类、文体活动类、专业调处类、邻里互助类、乡村振兴类社区社会组织。按照《方案》要求,到2023年底,我省将实现各市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2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6个社区社会组织,逐步实现组织集约化、服务专业化、平台标准化、项目品牌化。
在实施党建引领护航计划方面,《方案》要求,落实党建责任,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推动具备条件的社区党员担任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把符合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骨干培养发展为党员,把社区社会组织中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负责人吸收为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
《方案》提出,实施枢纽组织成长计划,推行“以社管社”,推动在街道(乡镇)成立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今年,各县(市、区)开展建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等枢纽型社会组织试点,其中,威海市所属街道(乡镇)到2021年底普遍建立;2022年底,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济宁等市所有街道和50%以上乡镇建立;2023年底,其余各市所有街道和50%以上乡镇建立。
在骨干人才培养和服务平台建设计划方面,《方案》提出,建立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库”,突出培养重点,开展分级培训,2023年底前对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培训一遍。同时,实施“安家”工程,依托街道(乡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点等平台,加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创益园建设力度。到2023年底,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临沂等市50%以上的县(市、区)和街道实现覆盖。
《方案》还提出,要实施示范项目培树计划,以示范项目为抓手,组织开展社区公益服务供需对接活动,引导社区社会组织以项目化方式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不断提升项目设计和运作水平。同时,重点在20个县(市、区)、100个街道(乡镇)、200个社区打造社区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基地,每年推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社区社会组织创新项目,努力做到“街镇有特色、社区有品牌”。(记者齐静通讯员杨园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