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税收优惠篇|(5)部分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来源:湖南省政府门户网
税收优惠篇
部分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适用对象
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
支持措施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
申请途径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电子税务局办理
申请材料
无
省主管部门及咨询电话
省税务局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