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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县法院:一男子非法采伐两株金毛狗蕨 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追究刑责

原标题:阳朔县法院:一男子非法采伐两株金毛狗蕨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追究刑责

近日,桂林市阳朔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以犯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郑某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000元。

金毛狗蕨为大型树状蚌壳蕨科金毛狗属的陆生蕨。露出地面部分密被金黄色长茸毛,状似伏地的金毛狗头,故称金毛狗蕨。金毛狗蕨有极高的观赏价值和药用价值,是国家级濒危珍稀植物,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2020年8月,郑某某在阳朔县兴坪镇某山场采伐了2株金毛狗蕨,共得6个金毛狗脊,之后将这6个金毛狗脊拿到兴坪镇市场上售卖时被查获。经自治区森林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查获的6个金毛狗脊均为蚌壳蕨科金毛狗属金毛狗根状茎。

经审理,阳朔县法院认为,郑某某采伐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金毛狗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法院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珍稀动植物资源是社会的财富,人人都应该保护。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必将受到法律制裁。郑某某非法采伐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金毛狗蕨,其行为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法院依法追究郑某某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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