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扬中市:村主任胳膊肘为何往外拐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朱秀才在担任兴华村党委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议事规则,擅自决定将村标准化厂房租赁给企业,近十年租金从未上涨,造成村集体资产收益受损。”5月28日,江苏省扬中市三茅街道党工委对兴华村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问题进行问责时提到。
此前,扬中市委巡察组对三茅街道村(社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开展巡察。在巡察兴华村时了解到一个可疑的情况——每次其他村干部提出要涨租金时,朱秀才都以“服务企业发展”为由提反对意见。
一名村干部不为集体谋利益,为何胳膊肘往外拐?真的是为了企业发展吗?巡察组经实地走访,发现朱秀才在农村集体资产租赁、工程项目发包等方面存在疑似优亲厚友等问题。在初步了解后,巡察组将有关问题线索已交市纪委监委。
扬中市纪委监委随即成立调查组,进行立案调查。在审查调查过程中,两份租赁协议引起了案件调查组的注意。
两份合同的租赁地点都在兴华村,租赁面积相差近30倍,一份是3年一签,租赁面积160平方米,租金第一年是2.33万元,第二、第三年涨到3.5万元。另一份租期50年,租赁面积约4700平方米,每年租金才1.6万元。
“这份合同为何租期是50年?租金一直不涨吗?”案件调查组工作人员向朱秀才询问。
“当时厂房出租比较困难,我为了增加集体收入,才签订这么长的合同,保证村集体有稳定的收益。”朱秀才一脸坦然。
面对当事人的否认,调查组并未轻信。随着调查的深入,真相逐渐浮出水面。
原来,承租企业老板陈某先后送给朱秀才30条软中华香烟和5000元购物卡,希望他在厂房租赁方面给予一定的关心和支持。
“事实上,朱秀才不仅对这一家企业很‘照顾’,只要是有企业需要其出面协调,他都非常热心地‘服务’,但前提是企业逢年过节给他送礼。”调查人员告诉记者。
经查,朱秀才在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收受承租企业烟酒、购物卡等礼品,折合人民币6.31万元。朱秀才还假借集体名义,多次向承租户借款用于其个人经营,并将集体账户当成自己的“私人银行”,多次挪用公款和集体资金。最终,朱秀才被开除党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扬中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涉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租赁领域的土地租金偏低、租期过长、租金欠缴等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治理,严查优亲厚友等违纪违法行为,对36名党员干部实施精准问责。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74个涉农村(社区)已累计追回欠缴租金6800余万元。(杨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