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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附加限制 这些地方放开落户限制 如何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原标题:取消附加限制这些地方放开落户限制如何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城市户籍政策迎来新动向。近日,湖北省发改委发布的一则文件明确指出,取消除武汉市外全省其他地区落户限制,进一步降低武汉市落户门槛,改进积分落户办法,实行省内户口迁移一地办结机制。

在放开放宽落户的进展中,湖北省并非第一个吃螃蟹的省份。今年2月的一纸文件使得江西成为第一个正式宣布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全面取消城市落户限制的省级行政区。而且陕西、广州等多地均表现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走在放开放宽除省会城市以外的城市落户限制的路上。

值得注意的是,在全国落户限制放开放宽的大背景下,今年5月份,深圳市的一则《征求意见稿》却显现落户政策拟收紧的信号。户籍制度改革的过程中还有哪些难点?如何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落户政策“一紧一松”调整背后

人口增长PK实际的硬件约束

近日,湖北省发改委发布的《2021年全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要点》显示,取消除武汉市外全省其他地区落户限制,进一步降低武汉市落户门槛,实行省内户口迁移一地办结机制。

2月23日,江西成为第一个正式宣布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全面取消城市落户限制的省级行政区。早在2020年4月,省会南昌已全面放开了城镇落户条件,实行“零门槛”落户。

此外,近年来,广东、贵州、四川、山东、陕西、河南、甘肃等多个省级行政区均在调整落户限制。目前,多个省份的省会城市均已实现全面放开落户,包含河北石家庄、山东济南、福建福州、云南昆明等等。

4月1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再次明确提出,有序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其中,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

从常住人口来看,根据《2019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显示,全国有6个城市城区人口超过1000万,分别是北上广深、重庆和天津;500万-1000万之间的特大城市有11个,如东莞、武汉、成都、杭州、南京、郑州、西安、沈阳、青岛等;300万-500万之间的I型大城市有13个,如大连、长沙、石家庄、合肥、昆明等。

“石家庄、济南、昆明等省会城市已经实行了开放落户。也就是说,中国现在有落户门槛的城市仅剩20余个。”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陆铭在4月份《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公布时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在全国城市放开放宽落户的大背景下,深圳市拟收紧落户限制的消息引起热议。

5月26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其中,将核准类学历型人才的底线要求调整为全日制本科,技术型人才底线要求调整为“中级职称+全日制大专”,技能型人才的底线要求调整为技师。不符合上述核准条件的其他人才,统一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专项指标计划内通过积分方式择优审批引进。

夫妻投靠基本要求由结婚时间及被投靠人入深户时间满2年调整为满5年,并增加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高级技师和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不受时间限制优先解决配偶随迁问题的条件;老人随迁将子女入深户时间要求由8年调整为15年,并增加子女在深圳缴纳社保连续满15年的要求。

业内表示,征求意见稿中的举动体现出深圳拟收紧落户政策。谈及背后的原因时,陆铭表示,深圳今天出现的问题,是长期以来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供应不足、存在短板等问题的结果,对接下来的人口增长产生制约,尤其是学校。

“学校这个基础设施建设是一个难以克服的问题,因为学校距离居住地点不能太远。”陆铭表示,不仅是深圳,中国一些大城市,由于没有重视人口增长的客观趋势,在新建居住点的时候,没有给教育用地留下充分空间。

陆铭强调,深圳当前的现象,“我更愿意把它解读为在实际的硬件约束下不得不采取的一种措施。”

陆铭指出,在这个意义上来讲,深圳应该加大教育等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投入,突破传统思维的约束,释放深圳增长的空间。

他举例表示,目前深圳仍然有接近一半的用地留作生态用地,但深圳作为一个面积只有2000平方公里,人口却达到2000万的城市,没有必要保留这么多的生态用地;另外,深圳在某些方面需跟东莞、惠州形成都市圈发展,进而解决深圳发展空间不足的问题。

中国户籍研究领域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评价各大城市的所谓落户政策收紧或放松指出,“各地城市自己以前制定的与国家户籍改革政策不一致的限制规定,一直就是我们户籍改革所要突破的东西。”他还表示,“放开是针对从前过于严格的审批而言的,不是针对户籍而说的,中国的户籍登记管理,不会有什么放开,户口迁移的办理,手续上还是会严密的,也不会是所谓‘放开’。”

如何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专家:“要祛除行政审批可能导致的特权”“增加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供给”

“当前户籍制度改革的进展还是在有序地推进,甚至比之前大家的预期要来得快。”陆铭表示,大城市尤其是城区常住人口在500万以上的特大和超大城市,应该看清楚户籍制度改革的长期趋势,加快推进户籍制度的改革。

王太元认为,“目前不少人想要的不是合法的居住生活,而是要求享有城市给户籍人口的各种特定待遇,不管把这要求叫做市民待遇还是国民待遇,这就不是‘户口迁移政策’所能解决的问题了,超出迁徙自由的范围了。也就是说,全面实现居住证制度之后,法律制度意义上的迁徙自由,其实已经实现了;而给迁徙加入各种各样的经济待遇,就不是迁徙自由而是国民待遇的问题了。”

对于大城市的积分落户制度,他认为,“积分落户是实现部分人与特大城市之间的双向选择而达成迁徙,居住证是实现其他人与大中城市之间的双向选择而达成迁徙。”

他进一步指出,我们三十几年来想改掉的,不是户籍与经济利益的挂钩,住在不同的城市,其发展机遇、收入水平、消费水准等等事实上是不同的,是密切相关而不可能“脱钩”的;我们要“脱钩”的,是通过行政审批落户从而马上享有的特定经济利益,也就是人们目前还想尽量争取搭的“社会主义包福利”的末班车。

王太元还告诉记者,“国家已经明确,户籍制度将‘逐步实现以居住地落户’,也就是说,你在某地居住多长时间之后依照制度自动确定为常住户籍,不再进行户籍迁移审批。”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胡萌

责任编辑: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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