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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刊登张柏芝幼子出生证明,黎智英旗下《壹周刊》总编及两公司被罚12万港元

原标题:擅自刊登张柏芝幼子出生证明,黎智英旗下《壹周刊》总编及两公司被罚12万港元

[环球网综合报道记者赵友平]香港“星岛网”“东网”消息,黎智英创办的壹传媒旗下《壹周刊》前年刊登香港艺人张柏芝第三儿子的出生证明,总编辑麦景庆、记者郑静与两家公司被控违反《私隐条例》。案件今天(15日)在香港西九龙法院再提审时,壹传媒与《壹周刊》两家公司及麦景庆认罪,被判各罚款4万港元(约合人民币32988元),即合共12万港元(约合人民币98964元)。至于同案中的《壹周刊》记者郑静,则获准以2000港元签保守行为(被要求签保守行为的人,须通过担保方式承诺保持行为良好及遵守法纪)12个月,控罪撤销。

擅自刊登张柏芝幼子出生证明,黎智英旗下《壹周刊》总编及两公司被罚12万港元

擅自刊登张柏芝幼子出生证明,黎智英旗下《壹周刊》总编及两公司被罚12万港元

香港“东网”称,张柏芝2018年生下第三个儿子后,孩子生父是谁引起媒体关注。《壹周刊》2019年通过入境处查册取得张柏芝幼子的出生证明,未经当事人同意就将该证明在报道中公开,涉嫌违反《私隐条例》。张柏芝其后投诉,警方早前向《壹周刊》总编辑麦景庆、一名参与资料搜集的记者郑静及两家公司发出告票,称他们涉嫌触犯“披露未经数据用户同意而取得的个人资料罪”以及“协助和教唆披露未经数据用户同意而取得的个人资料罪”。

擅自刊登张柏芝幼子出生证明,黎智英旗下《壹周刊》总编及两公司被罚12万港元

据香港“星岛网”报道,4名被告分别为壹传媒有限公司、《壹周刊》的出版人Element 5 Digital Limited、《壹周刊》总编辑麦景庆及记者郑静。法官徐绮薇今天判案时表示,本案涉及儿童的出生登记资料,任何人都不应随意公开,事主为女艺人,一切生活都会引起影迷的兴趣,但公众人物对私隐的保障也不会有例外,传媒有责任及应尊重他人,保障私隐。

法官考虑各被告认罪承认对条例的敏感度不足,已叮嘱员工日后小心处理类似事件,以及会刊登道歉声明,乃下令对麦景庆等3被告各罚款4万港元,即共12万港元。

责任编辑:张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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