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人抓紧时间退钱!月底截止,有人退了上万元!
来源:海南发布
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相关纳税人可以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你办理了吗?
哪些人可以申请退税?
应退或应补税额=[(①综合所得收入额-②60000元-③“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④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⑥捐赠)×⑦适用税率-⑧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①“综合所得收入额”包括四项收入,即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
工资薪金
劳务报酬
稿酬
特许权使用等
②至⑥五项内容可以减除后再计算年度应纳税额,即
个税起征点60000元/年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大病医疗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⑦适用税率
⑧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综合所得适用)
计算完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后
再减去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
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
↓↓↓
得出结果为正数(如“1350”),则需要补缴相应数额(1350元)的税款;
得出结果为负数(如“-1350”),则可得到相应数额(1350元)的退税。
随后,可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依据税法规定
年度汇算不涉及
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
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哪些人可以不办,哪些人要办?
三类纳税人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
根据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两类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如何办理呢?
“个人所得税”App
了解一下
一、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实名注册及完善个人信息
(分为大厅注册码注册和人脸识别认证注册)
二、然后进行汇算准备
①绑定银行卡
可通过点击【个人中心】-【银行卡】,点击【添加】功能进行银行卡的绑定,且必须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开户的银行卡;后续可以使用绑定的银行卡来完成税款的缴税与退税。
②查询、完善专项附加扣除
如果你2020年度存在符合条件但未及时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2020】年。
根据你个人实际情况填写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如果你2020年度已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误,可在首页【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界面,选择扣除年度【2020】年,进行查询、修改、作废。
专项扣除中子女教育需满足3岁以上。
③查询收入纳税明细
简易的申报流程
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耐心阅读建议申报须知↓↓
进入简易申报界面,对界面显示的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进行查看、确认。纳税人对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
点击“查看收入纳税数据”后可以看到以下信息↓↓
确认个人基础信息、已缴纳税额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
申报完成后选择“申请退税”,选好银行卡。
确认相关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进入申请退税。
选择【申请退税】后,需选择退税银行卡(如已在本系统添加过银行卡,系统将自动带出已填银行卡信息),添加确认银行卡信息。选定银行卡后提交退税申请,可以看到退税申请进度。
具体可按照“个人所得税”App流程指示,完成操作即可。
编辑:代昊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