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弘扬英模精神|黄登林式好法官——农建旺
农建旺,男,壮族,198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现任隆林各族自治县天生桥人民法庭庭长、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
扎根基层,服务人民群众
农建旺扎根基层,善于结合法庭的工作实际,以“小法庭,大服务”的理念为指导,努力探索便民措施。由于天生桥人民法庭辖区大部分人民群众聚居在万峰湖沿岸,而法庭驻地在人口集中的镇上,两岸的群众前来法庭办事通过公路绕行,路程比较远。
为了方便万峰湖周边群众诉讼,他在万峰湖隆林库区设立水上巡回法庭,每周安排1天到水上巡回法庭办案,并公布了24小时值班电话,方便当事人预约立案、调解,打通湖区司法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他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开展诉讼调解,努力做到了案结事了。2018年以来,他审结的721件民商事案件中,调解结案或调解撤诉457件,调撤率达63.38%。
不断开拓创新,用司法的力量守护绿水青山
2018年初,隆林各族自治县大力开展网箱养殖清理工作,共拆除网箱面积270多万平方米,万峰湖隆林库区水质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然而,随着整治工作的不断推进,各类矛盾纠纷不断涌现,最集中爆发的是网箱渔民及饲料商、渔具商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
为了能够妥善解决该系列纠纷案件,他主动担当,积极做好工作预案,对案件进行评估,及时采取诉前和诉中保全措施,积极与当地司法等部门联合开展调解工作,2018年以来他审结该类案件158件,其中调解结案141件,判决17件,无一件上诉或上访,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当地社会和谐稳定,为当地政府打赢“碧水”保卫战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
为了筑牢司法屏障,守护好绿水青山,他建议隆林法院结合天生桥人民法庭辖区内含有万峰湖、一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一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的区位优势,在天生桥人民法庭挂牌成立了全区首个基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同时还在万峰湖成立环境资源水上巡回法庭,在金钟山黑颈长尾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隆林大哄豹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也分别成立了保护区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在万峰湖畔建立了环境司法修复基地。
环境资源审判庭推行涉及环境资源领域刑事、民商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审理模式,多次开展巡回审判工作,以案释法,教育人民群众遵法守法,共护绿水青山。
他把环境资源审判庭打造成了一个集“生态法治教育、生态理念宣传、生态文化推广”等功能为一体的生态法治社会实践教育基地,以严明的法制守护绿水青山。得到广西电视台、人民法院报、广西法治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
秉持正义,定纷止争,做有温度的法律人
农建旺常说:“良心是最好的天平,每一份判决书不仅要析法说理,还要经得起良心的拷问,才能把案子办成铁案,才能赢得当事人的认可。”
在一起共有财产纠纷案件中,原告是一位年近六十的老人,老人的儿子因工伤死亡,获得一笔103万的赔偿款,死者没有儿女,被告即死者的配偶领取赔偿款后,拿给老人20万后就出走了,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分割该款,原告提交材料到他手上时,哭成了个泪人,被告在领取应诉通知书时,也是不停抽泣。
他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都不欢而散。而各方均通过熟人来找他说情,他一一回绝他们。最后,不得已只能判决,在判决书中,他不惜笔墨,认真析法说理叙情,判决后对当事人耐心进行判后答疑。该案各方均没有上诉,被告还主动将余款汇给了原告,达到了服判息诉的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