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税务局推出合并申报新举措为纳税人“减负”
“合并申报没想到这么方便、这么快!这个政策好,减轻了企业申报工作量。”昨日,深圳市潜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办税员公茂云,在体验了土地增值税模拟申报后感叹。
公茂云“尝鲜”的是财产和行为税十税合并申报的一种。深圳自6月1日起施行。
十税合并申报后,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采取合并申报方式进行申报。
“通俗地讲,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相关负责人刘熠介绍,纳税人在申报这10个税种时,只需填报一张表即可同时完成多税种申报。“纳税人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税源明细表),进行税源采集,系统会根据此表自动生成数据到《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申报主表)中。”
据了解,此次十税合并申报,对填报表单和数据项做了大量简化,表单由35张减至11张,填报数据项减少了204项,较未合并前减少近1/3,部分填报项目还作了优化。合并申报有助于纳税人简化报送资料,减少申报次数,减轻办税负担。
“最方便的是印花税可以录入合同编号了。我们是做贸易采购的,签订的购销合同较多,常常会忘记哪些申报了、哪些没有申报。新申报表增加合同编号这一项之后,有助于我们区分已申报和未申报的购销合同,提高申报效率。”广东卓越盛美电器销售有限公司财务人员谭俊锋这样评价。
为帮助纳税人正确申报,市税务局已组织部分纳税人体验模拟申报,由各区税务局业务骨干现场辅导,并收集纳税人意见建议。龙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业务骨干刘志伟告诉记者,合并申报最主要的是对多税种报表的合并,并非要求一次性申报全部税种;不同税种还可以按以前的纳税期限进行申报,也不影响纳税人更正和作废申报。
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处长周志军表示,将继续梳理现行财产和行为税的相关办税事项,简化办税流程,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办税体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