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经评估可参加考试的无症状感染者可在符合条件的医疗场所考试
6月2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周紫霄在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对于无症状感染者,经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或医疗机构专业评估可参加考试的,可安排在符合考试条件的医疗救治场所进行考试。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广东省卫生健康委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配合教育部门,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结合疫情发展和本地实际,指导各考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责任,研究制定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并指导各高考考点完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一是做好涉考各类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安排一名专业人员担任考点副主考,并建立医疗机构与考点的“点对点”协作保障机制。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人员个人防护、试卷运送车辆、试卷保管场所、考点考试场所(含桌椅等)、评卷场所、集中食宿场所、分数复核场所、空调等各类场所及设施设备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是抓紧做好涉考人群的疫苗接种工作。做好疫苗接种的统筹协调,优先保障高考考务工作人员、命题、制卷、监考、评卷、成绩复核、志愿填报、录取等全流程涉考工作人员以及考生所在学校辅助人员,按照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实现疫苗接种应接尽接。
三是做好应急处置准备。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针对性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医疗卫生保障的快速反应和应急措施到位。要求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强化对考生及涉考工作人员的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组织设立针对疫情地区考生的专门考场,采取强化个人防护、增大考场座位间距、加大考场通风消毒、加强考点医疗卫生保障、减少考场外人群聚集等措施。
同时,要求各地对考点的卫生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开展巡查,重点强化学校环境卫生、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控等工作的检查指导,做好考点及周边酒店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监督检查。强化学校结核病、感染性腹泻等疾病监测和防控,防止发生相关聚集性疫情。(总台记者周羽朱子荣陈惠婷何伟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