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香港特区政府订立新规落实电话智能卡实名登记制度
香港特区政府6月1日订立《电讯(登记用户识别卡)规例》(以下简称《规例》),以落实电话智能卡实名登记制度,保障健全的电讯服务及通讯网络的安全,防止和协助侦查涉及使用电话储值卡的犯罪案件。《规例》将于6月4日刊宪,并于6月9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将于今年9月1日实施。
香港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邱腾华1日下午召开记者会时说:今年1月,特区政府就电话智能卡实名登记制度展开了为期7个星期的公众意见征集,在收到的意见中,超过70%表示支持,部分就推行细节提出了有用的意见。特区政府在考虑所有意见后,作出了优化安排,包括放宽可登记的储值卡数目上限和延长推行登记制度的过渡期,以回应相关方的意见和照顾企业运作上的需要,确保有效和顺利实施实名登记制度。
邱腾华表示,《规例》在今年9月1日生效后,电讯商会按《规例》要求在第一阶段建立登记系统。其间,市民可以继续按现时的方式使用电话卡服务,无需即时进行实名登记。第二阶段会从2022年3月1日开始,市民从当日起才需要进行登记。届时,所有新的用于通话业务的电话卡(包括新的预付储值卡及开通月费服务),都要先进行实名登记才可启用。
在新制度下,电话卡用户要向电讯商提供个人资料作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及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每位个人用户可向电讯商登记最多10张电话卡,企业最多可登记25张电话卡。(总台记者刘志敏周伟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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