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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未保法”明起实施,上海将试行“未成年人保护热线”

原标题:修订后“未保法”明起实施,上海将试行“未成年人保护热线”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5月31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通气会,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民政局局长朱勤皓介绍了上海未成年人工作的有关情况。

据他透露,根据“未保法”的有关规定,上海将于今年6月1日起,试行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热线”,由“12345市民热线”一号对外,及时受理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和建议。

将发布《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能力评估指引》

朱勤皓介绍,修订后的“未保法”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个方面,全方位构建了未成年人保护的制度体系。其中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具体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承担”。

据此,今年2月,上海明确,由“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作为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协调机制。“市未保委”由23个部门组成,主要职责是聚焦新修订的“未保法”明确的对未成年人的“六大保护”,突出统筹指导、议事协调、监督执行、保障落实等职能。“市未保委”下设办公室,该办公室调整设置在市民政局。

目前,上海已启动《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加快推动完善上海未成年人保护法规体系。上海还开展了针对“家庭监护状况和监护能力评估指标体系”的研究,拟制了《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能力评估指引》,将作为上海地方标准,于6月1日向社会发布。这也是全国首个关于家庭监护能力评估方面的地方标准。

近期,上海正在举办以“贯彻落实未保法,为成长蓄力护航”为主题的一系列的“未保法”社会宣传活动;还将组织开展“未成年人眼中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见征询活动,听取少年儿童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建议。

强化未保队伍建设,积极破解热点难题

上海将如何更好地落实新修订的“未保法”?

朱勤皓介绍,除了强化未成人年保护的法治保障外,上海还将发挥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平台作用,依托“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这一平台,建立健全各成员单位间的长效合作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工作协商机制、资源整合机制。

经过多年努力,上海已初步形成了一支遍布全市各领域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量。比如,教育系统的校内兼职未保老师队伍,检察系统的检察官兼职法治副校长队伍,团市委系统的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民政系统的街镇儿童督导员、居村儿童主任队伍、妇联系统的基层妇女干部和“邻家妈妈”志愿者等。

“我们将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队伍建设。”朱勤皓说,一方面,上海将借助“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这一工作平台,充分用好现有横向部门的工作力量,紧密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另一方面,也将指导各区政府不断完善区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抓实抓好街镇儿童督导员、居村儿童主任队伍等,对涉及未成年人保护事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密切关注、主动关爱。

此外,上海还计划在上海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家库、社会资源库、法务资源库、专业社工库”,为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同时,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并将大力培育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儿童福利社工,推动未成年保护工作更精准、更专业。

“上海超大型城市的特点,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创造了优越环境,但庞大的人口规模、快速紧张的生活节奏、纷繁复杂的城市生活,也给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带来了新课题、新难题。”朱勤皓表示,比如,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重、睡眠和文体活动多有不足;因家庭和社会的多种因素,造成未成年人安全事件有所增多;未成年人的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行为也时有发生。

面对这些热点难题,上海将积极破解,市民政局也将会同各相关部门,结合超大型城市发展的特点规律,回应社会关切,真正从源头上关爱保护未成年人。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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