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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全民阅读将进入规范化、法制化阶段

原标题:山西省全民阅读将进入规范化、法制化阶段

来源:山西新闻网

5月28日下午,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重要法规新闻发布会公布:《山西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标志着我省全民阅读进入规范化、法制化阶段。

《条例》共五章三十三条,规定了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明确了全民阅读的重点,完善了优秀出版物的创作引导机制,保障了重点人群的阅读权利,确立了全省读书季等内容。

《条例》统筹推动各类全民阅读服务设施建设。其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家书屋、社区书屋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并推动建设实体书店;公共图书馆应当建设全民阅读数字文献信息共享平台,完善网络化服务和配送体系,提升数字阅读服务能力;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车站、机场、公园、景区、银行、医院等场所应当设置职工书屋、图书(阅览)室、书报刊架或者电子阅览屏等设施,提供公共阅读服务;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公共图书馆等合作,开发、推广和应用阅读新技术、新载体、新设施。

为加强全民阅读服务设施保护。《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全民阅读服务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全民阅读服务设施的功能、用途或者妨碍其正常运行,不得侵占、挪用全民阅读服务设施,不得将全民阅读服务设施用于与全民阅读服务无关的商业经营活动。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全民阅读服务设施,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当重建、改建,并坚持先建设后拆除或者建设拆除同时进行的原则。重建、改建的全民阅读服务设施的设施配置标准、建筑面积等不得降低。(李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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