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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委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报告

原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委向同级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报告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各级监委把监察监督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和各环节,一体推进问题线索处置、共性问题整改、政策措施落实、工作作风改进,坚决扛起保障脱贫攻坚使命担当。”5月24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房灵敏就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向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作专项工作报告。这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听取和审议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非常重视。会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全区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情况作专题调研,通过听汇报、察实地、访群众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脱贫攻坚监察监督的工作模式、综合效果等,并广泛收集意见建议,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为审议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做好充分准备。

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既报告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工作做法成效、工作体会,又报告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考虑。报告显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依法履职,创新推进脱贫攻坚监察监督,为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提供坚强法律保障。

报告显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采用“抓系统、系统抓”模式凝聚扶贫领域监督合力,引起高度关注。自治区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创新实施“抓系统、系统抓”,压实扶贫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推动部门充分发挥业务优势,对主管的扶贫项目资金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对本系统下级单位的指导、推动和监管,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横向管到边、纵向管到底的大监督格局。

突出重点,统筹谋划。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坚决扛起保障脱贫攻坚使命担当,还通过“抓专班、专班抓”推动监督上下贯通联动,抓典型案件、标本兼治提高惩治腐败综合效能,抓整改、促提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抓早抓小、强化教育鼓劲营造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推动脱贫攻坚取得重大成果。

2018年以来,全区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6393条,给予政务处分3430人,涉及厅级干部4人、处级干部61人,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199人,确保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实施。其中,严肃查处了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忻城县委原书记谢大研,崇左市委原常委、大新县委原书记赵丽,大化县原县长韦萧强,鹿寨县原常务副县长马耀洲等严重违法案件,形成强大震慑。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报告提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将继续大力弘扬伟大脱贫攻坚精神,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着力加强惠民富民、共同富裕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着力构建长效监督机制,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在乡村不断充盈;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队伍,提高乡村振兴监察监督能力水平,全力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施、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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