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宜昌:贯彻落实“新十条”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来源:湖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能明显感觉到政务服务更加有温度、有速度、有态度。”近日,宜都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湖北省立得尔克新能源有限公司回访时,企业负责人对营商环境的持续改善点赞。
今年1月,该企业在申请办理小微企业贴息贷款时遇到困难,在几个单位间来回跑了数十趟。宜都市纪委监委在推动解决问题的同时,还深挖了这一事件暴露出来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并在全市进行通报,要求全市各地各单位开展深入讨论和深刻反思。在这场大反思大讨论中,该市各地各单位梳理、整改问题80余个,多个单位拿出了硬核举措,推动党员干部作风持续转好转实。
谈起通报带来的作风变化,立得尔克公司负责人表示“发展的信心也更足了”。
这是宜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一个缩影。去年5月,湖北省纪委监委出台《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新十条”),帮助民营企业纾困解难、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发展。一年来,宜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新十条”,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确保省纪委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各项政策落地落实。
为大力推动援企惠企政策落实,秭归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开展营商环境“护航行动”,组织5个暗访组开展4轮暗访,发现问题11个并督促职能部门限时整改,纳入线索核查6个;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监督重点,对照援企惠企政策落实开展监督检查,做到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确保企业开工“满产”;市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委纪检监察组跟进监督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政策落实,督促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对符合免予处罚条件的11家企业和商家进行了免予经济处罚。
为推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宜都市纪委监委出台《亲清新型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试行)》,明确“有所为”的8项活动和“不可为”的8项内容;长阳县纪委监委监督督促198名“驻厂店小二”贴心服务,收集解决问题300余个;枝江市纪委监委每季度举办一次营商环境专场电视问政,建立“发现问题—反馈问题—督促整改”工作闭环;夷陵区纪委监委深入查找企业在项目审批、工程建设、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督促整改问题7个。
“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精准贯彻“新十条”,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对企业吃拿卡要、故意刁难、态度冷漠蛮横等违纪违法行为,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宜昌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