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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江东新区(安居型商品房项目)JDGJ-11-A15地块 部分用地规划控制指标修改论证公示启事

原标题:海口江东新区(安居型商品房项目)JDGJ-11-A15地块部分用地规划控制指标修改论证公示启事

海口城建集团下属企业盛泰公司位于桂林洋海涛大道南侧138亩地按安居型商品房模式进行开发建设,在符合相关高度管控的前提下,控规地块JDGJ-11-A15拟拆分为地块JDGJ-11-A15-01和地块JDGJ-11-A15-02,地块面积由138096㎡拆分为91790㎡和46306㎡。原地块JDGJ-11-A15规划控制指标为“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45米”。其中地块JDGJ-11-A15-01规划控制指标调整为“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2.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45(51)米(建/构筑物最高点应限制在绝对高程59.60米以内)”,地块JDGJ-11-A15-02规划控制指标保持不变。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和公众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个工作日(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7月8日)。

 2.公示地点:海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kou.gov.cn/)、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官网(http://jdxq.haikou.gov.cn/)、江东新区管理局微信公众号“自贸江东”、建设项目现场、海南日报、海口日报。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hksjdglj@163.com;

(2)书面意见邮寄到海口市美兰区兴洋大道181号,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规划统筹部,邮政编码:571127;

(3)意见应在公示期限内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4.咨询方式:咨询电话:65686639,联系人:刘鑫。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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