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玉林市“清单式”监督高质量推动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
“城西街道荒地上的垃圾已清理完毕,正对清理后的荒地进行复垦复绿,并开展向周边住户宣传环保政策等工作……”
“截至4月18日,兴业县15个村级垃圾处理设施全部向乡镇政府完成移交,并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确保项目正常运作……”
连日来,玉林市纪委监委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实地印证整改成效。
为进一步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玉林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深化“市纪委监委+县(市、区)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协作机制,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清单,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严明纪律要求,对涉及该市的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查,以“清单式”监督,推动整改工作高质量完成。
如何让监督更精准,深入一线印证是关键。玉林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联合派驻(出)机构围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采取“体验式”“蹲点式”“点穴式”等机动灵活的监督方式,分阶段、分层级深入一线开展集中督查,重点做到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不满意件必看、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重点关注件必看、生态环境保护成员单位履职必看、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2018年“回头看”问题整改必看、在开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看等“五个必看”,推动问题真改实改,改到位、改彻底。
该市各纪检监察机关在“清单式”监督的同时,把此次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纳入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范围,建立工作台账,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对整改进展缓慢滞后的问题深入调查了解并组织实施约谈,对进展严重滞后、造成严重影响的,启动问责程序,以铁的纪律推动问题整改见底清零。在监督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落实“边督边改”的基础上,持续加大督促其自查自纠的力度,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督促各地各单位举一反三主动排查行业性、区域性的环境问题隐患,努力做到发现一个、治理一类、巩固一片,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
截至目前,该市级6个专项督查组共开展监督检查4轮65次,检查单位138家问题149个,个别访谈357人次,督促立行立改题97个;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责令566家单位或个人限期整。(玉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