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新闻 > 正文

访上海市医保局局长夏科家:当好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操盘手”

原标题:访上海市医保局局长夏科家:当好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操盘手”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明确了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覆盖范围、采购规则、保障措施、配套政策和运行机制,再次明确由上海市医疗保障局所属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简称“上海药事所”),承担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简称“国家联采办”)日常工作并负责具体实施。作为“操盘手”,上海市医保部门、上海药事所如何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记者采访了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夏科家。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有效降低群众负担

记者:目前,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已开展了4批,请问取得了哪些成效?

夏科家:国家医保局组建成立以来,积极推进以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为核心的药品招采机制改革,体现了范围全覆盖、规则全阳光、保障全方位、运行全链条的特点。前4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顺利实施,成效显著。

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意味着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将深入推进,其重要价值和意义在于:一是降低群众负担。实践已经也将持续证明,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是实现药价明显降低、减轻患者药费负担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之一。二是助推三医联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是深化医改的关键突破口,对医改发挥着重要牵引作用。这一过程中,通过强化全链条质量监管,引导企业保证质量和供应;通过优化支付标准协同、结余留用、预付货款等关键机制,促使医疗机构确保使用;通过明确临床优先选用、纳入绩效考核等激励政策,引导医疗机构规范用药。三是促进行业提升。持续集中带量采购在净化行业生态、引领行业变革上的正效应积极显现,集中带量采购降价腾出的基金空间,让更多群众急需的新药、好药进入医保成为可能,推动更多优秀创新药企茁壮成长。同时,将进一步促进行业优化整合,为创新型企业带来更大发展空间,助推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四是将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机统一。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主要是通过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价格发现机制,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净化流通领域、改善行业生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主要体现在政府通过“搭平台、定规则”,更好引领生物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更有力有效降低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优化招采机制,加强全流程管理服务

记者: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开创了“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工作机制,上海药事所承担国家联采办日常职能并负责具体实施。请问作为“操盘手”,上海药事所将如何开展工作?

夏科家:在国家试点办统一指挥部署下,我们将认真履行国家联采办职责,完善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联盟组建方面,重点强化医疗机构、省级招采部门、上海药事所之间委托代理关系的衔接;集采实施方面,着力完善集采组、专家组、监督组“三驾马车”相对独立的运行机制,确保公正公平;结果落地方面,继续坚持“确保质量、确保使用、确保供应、确保回款”,体现契约精神,让招采结果实实在在惠及广大患者。

加大探索药品招采改革,优化符合市场规律的招采机制。一方面,继续完善“质、量、价”挂钩的招采新机制。通过把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作为入围前置条件,确保带量品种的“质”;通过发挥医保“团购”效应,给中选企业明确预期,保证供应药品的“量”;通过保证企业合理利润、挤压流通领域虚高水分,确保药品合理的“价”。另一方面,继续加大探索市场发现价格的新机制。通过公开招标竞价,让市场在药价形成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根据国家试点办总体工作部署,全力为国家组织药品集采“操好盘”。抓住承担国家组织药品集采任务,以及上海市与国家医保局共建上海医药采购中心的契机,加强对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全流程管理服务。重点加强各省市对国家药品集采落地执行情况的跟踪和统计分析,从国家联采办角度加强综合统筹和统一调度。在此基础上,一手抓建平台,全力打造全国集采数据联合交换平台,围绕多中心、多模式、全方位功能定位,及时采集各地数据,加强全方位监测,推进与各地医药采购信息互联互通。另一手抓促引领,重点探索建立医药价格指数编制和发布制度,引导医药采购供需双方,形成合理市场价格,为国家医药领域宏观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努力带动各地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开展

记者:《意见》明确,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将常态化制度化开展。对此,上海市医保局有什么具体落实措施?

夏科家:作为国家联采办所在地医保管理部门,上海市医保局将加大实践探索,持续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改革,并力争通过引领和带动更多地方实践,形成全国范围内主动探索、深化招采改革的局面。

全力支持国家联采办有序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上海药事所队伍建设,适应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新要求,帮助持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支持国家联采办建立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机制,确保规范有序运行;加强上海医药采购“阳光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更好服务国家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大局。

认真抓好国家药品集采结果在上海落地执行。将根据国家要求,继续做好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在上海市落地执行工作,及时将执行情况数据报送国家联采办。密切跟踪药品采购和医保结算数据,和卫生健康部门共同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合理用药。对用量较大的品种,及时提醒生产企业保障好药品供应。药监部门加强监管,确保药品质量。

与兄弟省市加强联动,共同加大药品招采机制探索。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上海先行实践探索的优势,加强长三角医保一体化协同,为全国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改革提供更多有益探索。探索对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的品种,实行再次带量采购办法,引入综合竞价机制。对未纳入国家集采范围的品种,结合长三角医保一体化建设,探索区域联盟采购和集团采购。

来源:李红梅/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赖柳华 SN244

江苏交通运输部门聚焦百姓诉求解决交通难题 河南公布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三十一至三十四批群众举报件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