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本报5月13日讯(记者李银通讯员王宏杰)近日,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会同海南银保监局、海南证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海南省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从多个方面提出多项举措,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覆盖面扩大、融资规模增长、融资结构优化。
银行机构用好再贷款工具
《意见》提出,辖区各地方法人银行机构要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产业及粮食安全、乡村振兴、清洁能源、工业环保、外贸等重点领域的中小微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要切实将再贷款优惠利率、再贴现优惠政策传导至企业,运用再贷款资金发放的涉农及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要控制在5.5%左右。
《意见》要求,我省要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从完善内部考核、评价及激励机制;建立“三张清单”金融服务机制;完善定价、内控机制;综合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和信用信息资源;进一步创新产品、完善服务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对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运用,积极参与“银税互动”“银商合作”“信易贷”等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将公共涉企数据与机构内部金融数据有机结合,改进业务审批技术和风险管理模型,为小微企业准确“画像”,实现金融资源向长尾客户的精准“滴灌”。
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在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方面,《意见》提出,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稳妥推进资产证券化。支持中小企业到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系统和省内股权交易市场上市(挂牌),各市县政府可根据财力情况对上市和挂牌企业给予奖励;鼓励包括天使投资人在内的各类个人从事创业投资活动,增加对初创期小微企业的投入等;支持对中小微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
《意见》要求加强自贸港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建设,推动地方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引导提高小微企业自身信用水平;推进海南省智慧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规范融资收费行为;推动市县进一步“支小助微”;加强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建立特色金融示范区
为推动金融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根据《意见》要求,我省要探索创建金融服务示范区,构建有海南特色的乡村金融、普惠金融、文旅金融、绿色金融、科创金融工作框架,建立特色金融示范区,提升信贷政策服务实体经济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及辖区各地市中心支行、各县市支行,按照省对省、市对市、县对县的方式开展“自贸港金融服务企业提升行动”,推动实现货币信贷政策和政府配套支持政策的精准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