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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非法狩猎野兔 检察官释法不起诉

原标题:老汉非法狩猎野兔检察官释法不起诉

正义网连云港5月13日电(通讯员吴倩倩臧明宏)“我以后再也不狩猎野兔了,看到村民逮野兔也会及时告知法律规定,进行制止。”公开听证会上,年逾六旬的徐老汉当场表示。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依法对非法狩猎两只野兔的徐老汉作出不起诉决定。

家住赣榆区厉庄镇的徐老汉是一位地地道道的老农民,秋季农忙过后闲来无事,就想着逮两只野兔改善一下伙食,于是他找出之前购买的“电猫”和一些铁橛子、铁丝等在厉庄镇张赤涧村西北车赤涧水库东农田边摆好“八卦阵”,坐在旁边“守株待兔”。第二天清晨,就发现有两个野兔自投罗网,正开心着准备回家时,被当地巡逻警察抓个正着。

捕抓两只野兔就违法犯罪了吗?野兔是被列为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三有”野生动物,明令禁止猎捕。

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时发现,徐老汉虽然构成非法狩猎罪,但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且其家中有一位癫痫病儿子常年需要照顾,家庭非常困难。检察机关考虑到案件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徐老汉的特殊家庭情况,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承办检察官对其进行训诫、普法教育,徐老汉当场表示,以后再也不狩猎野兔了,看到村民逮野兔也会及时告知法律规定,进行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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